廣州峰青餐飲城合作廣州以及周邊多個高校的食堂承包任務,在食材的要求和服務上一直十分注重,為了持續保證高效食堂服務,為教師學生提供愉快的用餐環境,廣州峰青餐飲建立了一系列督導制度,制度如下:
1、成立伙食管理監督小組,成員由餐廳主管、教工代表、學生會、工會等人員組成。其職責為:
代表學校和師生利益,對餐廳經營管理的指導思想、管理方式、服務規范進行指導監控。
隨時向餐廳提出建議與改進意見。
根據大多數師生的意見,有權通過餐廳主管對餐廳經營人采取獎懲措施。
餐廳經營人定期向伙管組匯報工作,每學期一次。
負責對餐廳供應情況每周不定期檢查,檢查結果要做好記錄,通過書面形式向校領導匯報。
2、設立意見箱,廣泛收集師生意見,由餐廳主管每周進行匯總和整理,對有普遍性意見向伙管組通報,同時向餐廳經營人提出書面整改意見。若同一意見向餐廳提出兩次仍未改進,伙管組向餐廳經營人除責令改正外,并酌情處以200~1000元的罰款。
3、暢通學生投訴渠道,公布投訴電話。學生對飯菜質量、價格、衛生、數量的投訴,由伙管組進行調查落實,若情況屬實,責令餐廳經營人限期改正,若同一問題出現第二次投訴,則向餐廳經營人酌情處以100~500元的罰款。
4、餐廳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期內的健康證和培訓證方可上崗。若伙管組檢查時發現無健康證或過期健康證人員,責令餐廳經營人立即辭退該員工。當伙管組觀察到有腹瀉、手外傷燙傷、皮膚濕疹、咽喉疼痛、耳眼鼻溢液、發熱、嘔吐等癥狀的員工時,責令餐廳經營人立即將該員工暫停工作,直至痊愈。餐廳經營人也應加強對員工的健康監控,發現上述癥狀的員工應采取符合衛生規范的措施。
廣州峰青餐飲專注餐飲服務,一心做好食品,用我們的力量更好的服務社會大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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